贵州通报六起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例
2016-01-21 06:40 | 来源: | 作者:
新华社贵阳1月20日电(尹莎莎)贵州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日前通报六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涉及收受土特产、收受节礼、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旅游等问题。
2014年12月,毕节市黔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考核组开展年终考核工作时,违规收受该县雨朵镇、中坪镇和花溪镇卫生院赠送的土特产。其中,雨朵镇用公款赠送。黔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刘智明和雨朵镇卫生院负责人王佳受行政警告处分,中坪镇卫生院和花溪镇卫生院负责人分别受诫勉谈话和提醒谈话处理。
2014年春节前,黔西南州贞丰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王平勇、土地征收中心主任余金明违规收受节礼。王平勇受行政警告处分,余金明受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
2015年1月,六盘水市钟山区建设路社区服务中心违规用公款宴请区四创办,并以工作经费名义报销费用。各涉事责任人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铜仁市德江县桶井中学校长李向阳套取寄宿生生活补助,违规发给校务会成员加班费。李向阳受行政警告处分。
2015年2月,贵阳市乌当区统计局以增进职工感情为由,用公款组织干部职工聚餐。局党组书记、局长肖平受党内警告处分。
2015年5月,遵义市红花岗区延安路街道办事处珍珠路社区用收取的小区保洁费、停车费,组织社区工作人员旅游。社区党支部书记何小康以未参加旅游为由领取部分费用。社区党支部书记何小康、副主任陈晓华受党内警告处分,并退赔所有费用。
通报强调,春节是“四风”突出问题易发多发时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监督执纪,紧盯违规收送节礼,违规公款吃喝、旅游等易发、高发问题,以确保风清气正、廉洁过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