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官方回应“廉租房改建为新政府大楼”:属实
2016-07-08 19:39 | 来源: | 作者:

  法晚深度即时(稿件统筹 朱顺忠 记者李洪鹏)近日,有网友爆料称,重庆市奉节县新政府大楼是占用廉租房,经过改造装修之后投入使用的,并且装修工程没有经过招投标。今天上午,奉节县宣传部舆情信息中心主任何胜志接受法晚记者采访时表示,新的政府大楼确实由廉租房改造而成,但“已经通过验收”。

  据奉节官方媒体报道,今年2月5日,中共奉节县委、奉节县人民政府正式向西部新区办公楼搬迁,并在办公新址挂牌。按照县政府领导审定方案,此次有17个单位(含原县委办公楼所有单位、县政府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宏安集团公司等)入驻政府新址,合计编制人数440人。春节后以上单位将完成全部搬迁事宜,于新址正式办公。

  近日有网友爆料称,奉节市人民政府的新大楼是由此前的朱衣镇廉租房改造而来,并且改造装修的项目并未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

  公开资料显示,该政府大楼坐落县城的西部城区,距离县城中心大概7公里左右,周边有许多正在楼盘正在开发。新政府大楼附近的多位居民向法晚记者正式,新的政府大楼确实就是在朱衣镇的廉租房基础上改造而成。

  今天上午,法晚记者向奉节市宣传部求证,该宣传部舆情信息中心主任何胜志接受法晚记者采访时表示,“新的政府大楼确实由廉租房改造而成。虽然新政府大楼是占用了廉租房,但已经对应该入住廉租房的市民进行了全部安置,而且改造后的大楼通过了专项验收。老的政府大楼坐落在县城中心,而政府大楼的外迁,能够降低建成区人口密度,减轻建成区人口和资源环境的承载压力。

  随后,法晚记者在重庆市人民政府的官方网站上找到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奉节县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该批复称:同意奉节县人民政府驻地由永安街道县政路88号迁至永安街道朱衣路3号。县政府驻地迁移后,行政区域不变。所需搬迁经费由你县自行解决,搬迁手续按程序办理。办公用房标准必须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13〕17号)有关规定,不得突破县级机关办公用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