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实施"痛经带薪休假"近半年 多数女性不知情
2016-08-22 02:40 | 来源: | 作者: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 记者 卜亮)最近,宁夏在即将出台的《自治区职工劳动保护法》中,明确提出“痛经假”,让这个词再次引起大家的关注。对于这样一项保护女性权益的规定,大家又是怎么看的呢?

  早在2009年,湖北就成为全国第一个通过立法保护妇女经期权益的省份。而在今年3月,咱们陕西省也已经开始实行“痛经假”。 《2016年陕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条例》第八条中明确规定,“生产第一线的女职工在月经期间,有痛经等特殊情况不能坚持正常劳动的,经医疗机构证明、单位负责人批准,给假一天,工资照发。”这项保护女性权益的规定,大家又是否了解呢?

  记者:”痛经假听说过吗?”

  西安市民1:“不知道 。”

  西安市民2:“啥?痛经假!没有。来例假的时候连吐带拉,就特别痛苦!"

  西安市民3:“好像前两天在新闻上有看过。”

  记者在西安街头随机采访了10名女性,只有3人表示听说过“痛经假”,其中,有的女性即使经期疼痛难忍,却没有享受过“痛经假”。

  西安市民:“你本来就痛经,自己还要去开证明,再说医院挂号什么的,本身就很繁复的一个程序 。”

  在采访中,基本上所有女性都非常支持这个假期,大部分男性也表示能够理解,但也有部分男士表示,这样的规定落实起来,会增加自己的工作压力。

  西安市民1:“我非常支持,如果说你把她看做你的姐妹或者说你的亲属,你就会理解 。”

  西安市民2:“有好处也有弊端吧 如果要是女的都休假的话,比如说同时休假的人比较多的话,男性的工作压力当然会比较大一点。”

  随后,记者走访了西安的几家大型医院了解到,因为痛经前来医院就诊的人数并不多,而因痛经来开具证明的女性一个月只有两三例。

  西安交大第二附属医院妇产科主任医师高庆:“有些痛经是生理性的,有些是病理性的,有些是很严重的,像我们刚才说的都无法进行活动,已经吐的很明显,这个时候是应该开假条的,还有一些是病理性的,像子宫内膜移位症,这种病人痛经会很严重,也是需要开假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