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记者亲历:假病假条公开售卖 一些单位真能用)
新华社北京8月24日新媒体专电(记者王劲玉 王阳)近日,网上曝出“病假条”兜售产业火热。“病假条”价格从几十元到上百元不等,且可以挑选本地多家知名医院。有的商家开具的“病假条”还包括病历和检查报告,全套下来需要三百多元。而销售者则都保证“病假条”由正规医院开具,肯定能用。
“中国网事”记者就此联系网络上多位“病假条”卖家,并走访了北京市“病假条”贩卖点发现,“病假条”以假冒居多,但却能发挥真病假条的作用。
新华社记者线下亲历购买假病历所获得的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医院诊断证明书(8月23日摄)。这张带有北京友谊医院诊断证明专用章的空白诊断证明书花费了记者20元人民币。新华社记者王阳摄
【核心网事】病假条公开销售 几十元上百元不等
记者在QQ等社交软件上搜索“病假条”,能找到大量相关人,昵称均为“病假条”或“代开医院病假条”“专业开病假条”;也有上百个相关群,从群名看,可开包括北京、深圳、上海等多地的“病假条”。
记者了解到,目前,网络销售的“病假条”价格多为100元一张,最低20元一张,交易方式为“先付一半订金,可拍照验货,没问题补余款,付款方式可以用微信、支付宝、QQ钱包转账,并称病情可以自行提供。
在网上热传的一张有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抬头的“病假条”中,姓名、病情、休息时间、“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门诊部病假证明专用章”的蓝章、“内科医师”的签字均有,但经求证,得到的回复是“病假条”书写不正确,是仿制的病假单。
还有媒体报道,在网络上开具“病假条”的卖家客服表示,可以开出三甲医院的病假条,除了病假条外,客服还询问是否需要病历和检查报告,全套手续需要320元。客服表示,可先付一半定金,开好拍照验证,没问题补余款。而卖家对开具的“病假条”保真。
【记者调查】真假难辨 30元的“病假条”真能用
记者随即在微博、QQ等工具中搜索“病假条”,结果显示有大量的活跃卖家,记者联系后发现,这些网络卖家开具的“病假条”涵盖全国大部分大城市,且卖家表示,“病假条”绝对真实,由医院开具,价格从30元到200元不等。
随后,记者走访了北京的“病假条”销售点人民大学东门。在人大东门附近,不少中年妇女聚集于此。当记者提出想要买病假条时,一名30岁左右的妇女表示,30元一张,如果要的多,还可以优惠,“保证是从北京各大医院拿来的,章已经从医院盖好了,病情、请几天假自己填一下。海淀医院、协和医院、友谊医院都有。”该妇女表示。
也有商贩表示,如果有特殊要求,可以提前一天打电话,隔天做好,快递送货,多位“病假条”卖家表示,在人大东门销售的“病假条”都是从一个老板那里批发的,保证能用。
记者随机采访了多名学生,多数学生表示有过买病假条的经历,也成功的请了病假,但从来没有人核实过病假条的真伪,也没有因为假的病假条而受到过处罚。
记者随即购买了一张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的“病假条”,同时联系微博某“病假条”卖家,在卖家出具的友谊医院病假条样品与人大东门病假条比较发现,两张病假条差异较大,而两个卖家都表示病假条是由医院开具的。记者随后向友谊医院咨询病假条的真伪,友谊医院表示,此病假条与医院开具的病假条存在巨大差异,可以断定是假的。但是当记者拿着病假条到某用人单位咨询请假事宜时,被告知可以用来请假。
山西传媒学院辅导员贺翕表示,学生拿着病假条请假的事在学校多有发生,特别是在假期前后,最多时一天有超过30名学生请病假。“一般学生拿的请假条或者诊断证明只要有医师的签名,并且有医院盖章,学校都会准假,至于病假条的真伪,学校没有能力也没有精力去核实,并且医院不见得会配合。”贺翕说。
北京佑安医院医生翁文佳告诉记者,现在医院使用的假条都是实名制,且不存在手写病例医院盖章等情况。首先必须出具身份证,医院建档开卡,通过门诊挂号,再由医生开假,门诊假一般最多开三天。并且不可能在空白的病假条上盖章,且因为是由医生开具的,都是直接从计算机中打印,系统直接附上医生个人的水印,更不可能盖某某医院诊断专用章,在网上或其他途径买的病假条肯定都是假的。
【专家观点】涉嫌违法行为需严查
山东日中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冠汶表示,买卖“病假条”涉及两个法律关系,一是制作病例者如何制作出有效病例并加盖公章,二是劳动者如何拿假的病例申请劳动假期。
陈冠汶说,制作病例者加盖医院的公章是否为真实的,直接决定这个病例是否为真实的。如果病例都是伪造的,公章也是虚假的,这就涉及到私刻公章罪,是要入刑的,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我国公共单位合理用章的权益保护。但是,如果医院公章是真实的,这就说明医院内部监控程序出现了问题,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通过买断或结党营私行为获取完整、具备法律效力的病例。对于这个问题,需要加强医院用章和病例制作的监管,以及加强内部纪律管理。
其次,劳动者在没有实际生病的情况下,通过购买或委托别人制作虚假病历,获得了不属于自己的假期,就应该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以旷工情况处理,严重的可能会面临被辞退。
总体来说,这是得不偿失的行为,建议广大劳动者有事需要请假,尽量申请事假或年假,不要通过伪造病历钻空子。此外,有关部门和机构应该加强对病例的监管,尤其是三甲医院的病历应该有后续的电话验证和其他的监督机制,保证公平。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周雷表示,可以加强个人信用制度建设,实现各单位信息共享,构建个人信用查询认证平台。用人单位和医院可加强沟通,完善病假条内容,比如写上医生联系方式,便于单位核实。(参与采写:张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