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回家看看”入法三年 执行情况难如人愿
2016-09-17 10:48 | 来源: | 作者:

  央广网北京9月15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今天是中秋佳节,是个阖家团圆的节日,然而也有不少人却因各种原因不能回家与父母团聚。2013年7月实施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常回家看看”入法已经三年多,但有媒体调查发现,执行情况却并不理想。一些不能经常回家的年轻人表示,囿于加班或者回家路途遥远,每次节日都回家看望老人并不现实。即便有了法律规定,也起不到监督和落实的作用。

  约有七成网友认为,法律虽然有所规定,但是因为强制性不够、执行力不足导致作用不大。应该进一步完善法律的强制性,做到贯彻有力。

  微博网友@ 丑小鸭:一方面立法让子女回家,一方面并没有配套的假期或者其他奖励和惩罚制度相辅助,这样的法律少了一分强制效力。因此必须完善立法,增加有效的强制条款。

  微博网友@苏北草根新闻:常回家看看。不一定非要节日,因为现在的实际情况是达不到。只有在闲时回家去看看。除非你不干工作,今天我就在加班,有什么办法。说到底,法律应该变得更有强制性才行。

  不过,还有约三成的网友觉得,孝顺父母是中国传统美德。尽孝道,还是要靠子女们自己的孝心和民众自己的道德觉悟。

  微博网友@ 安广禄:常回家看看,关键在子女们是否有这份孝心,而不是法律的硬性规定。现在的法定节假日真不算少,有孝心,随时都可以利用年休假等各类假期回家探望父母,实在回不去也会通过网络视频等方式来与父母团聚。

  微博网友@ 郑州市一个好市民:孝道是中国传统美德,每个人都应该对传统美德有所觉悟。人人都应该拿出实际行动维护我们自己这份传统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