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网约车司机打伤乘客被判缓刑称因乘客酒后辱骂自己而动手向乘客赔偿12万)
贾某在法庭上受审。法院供图
网约车平台司机贾某,因不满乘客酒后对其辱骂,要求乘客中途下车并将乘客殴打致轻伤一级。昨天上午,石景山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贾某因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4个月。
昨天上午9时30分,28岁的男子贾某坐在被告席上受审。据了解,贾某是北京本地人,在某公司做业务员,工作之余当起了网约车司机。
根据检方指控,2015年12月24日晚8时左右,贾某通过某网约车平台的软件接单,在石景山某饭店附近搭载乘客高某。车辆行驶至五里坨秀府路附近时,贾某因不满高某对其辱骂而要求高某下车,后在路边用拳头对高某面部进行殴打,致其双眼钝挫伤,左眼眶内壁、下壁骨折等,事后经鉴定为轻伤一级。
昨天在法庭上,贾某回忆称,当时是高某的女儿叫的车,共有4个人。“4个人都喝酒了,中途下去3个人,只剩下高某。”贾某称,路上高某坚持要走小路,“我说不认识小路,他说给我指路。”
可能是因为喝酒的原因,高某指错了路。“他这个时候就开始骂我,还从后座起身抢方向盘。”贾某说他有些生气,一脚踩住刹车,要求高某下车。
根据贾某的说法,高某下车后仍在骂他并朝他扑过来,他非常生气才动手给了高某几拳。
待双方情绪平复后,贾某开车将高某送回家并离开,路上他打电话给高某的女儿,向她说明了情况。打完电话后,贾某又返回高某家,将他送到医院治疗。“医生说没什么大事,我付了300多元医药费。”
次日,贾某拿着6000元到高某家道歉,却被告知高某的伤势严重了,于是他又将高某送到眼科医院,6000元也用来垫付了医疗费。
事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贾某一次性赔偿高某12万,并取得高某的谅解。
最终,法院判贾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4个月。
宣判后,主审法官告诉贾某,遇事要理智冷静,如果载到酒醉乘客,要及时报警,避免发生肢体冲突。贾某听后连连点头,当庭未表示是否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