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万勤 通讯员王振明 余敦海)昨天,省高警黄梅大队在福银高速公路黄梅南收费站开展整治行动中,现场查获一辆假牌假证盗抢车,在调查过程中司机企图拿5000元贿赂办案民警,被办案民警拒绝。
昨天上午,省高警黄梅大队副大队长刘安平带领民警在黄梅南收费站开展整治行动,上午10点35分左右,副大队长刘安平发现一辆车牌号为粤S63H86的黑色本田雅阁牌轿车车牌有异样,于是示意该车靠边接受检查。
在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后,民警发现行驶证的字体与正常证件不同。民警马上通过公安网对该车进行查询。经查,牌号粤S63HXX确实是一辆黑色本田雅阁牌轿车。民警随后对车辆进行仔细检查,发现该车车辆出厂铭牌是人为粘贴上去的,车架号和发动机号明显被打磨,车辆身份一时无法确定。
民警王振明想到车辆的副驾驶座位的下方一般会刻上车辆的VIN码,这个地方极容易被忽视。果不其然,民警在车辆副驾驶位的下方发现了该车的VIN码,通过公安网查询,确定该车的真实车牌号码为川AK9P**。
副大队长刘安平又分别与粤S63HXX车主和川AK9P**车主取得联系,询问了解了相关情况。然后民警通过全国被盗抢汽车信息系统查询到,该车真正车主已在四川省新津县公安局报案,新津县公安局经前期调查已于8月2日正式立案,至此该车车辆信息已全部查明,可以确定皮某驾驶的车辆是盗抢机动车。在铁的事实面前,驾驶员皮某默默低下了头。
当办案民警将皮某带至队部进行深入调查时,皮某伺机向办案民警塞5000元,企图贿赂办案民警逃避处罚,被办案民警拒绝。
针对所查明情况,大队依法对皮某使用伪造的机动车行驶证和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决定给予皮某扣留机动车驾驶证、扣留机动车和收缴伪造的号牌和行驶证的行政强制措施,罚款1万元记24分,并处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
目前,大队已经与四川省新津县公安局取得联系,对该车移交当地警方进行下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