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老板透支信用卡49968元获刑二年罚金二万
2016-12-12 14:28 | 来源: | 作者:
亚心网讯(通讯员 陈铁军 袁俪荣)乌鲁木齐市一个体老板张天,因恶意透支信用卡,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三天后将欠款全部还清,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近日,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天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现年51岁的个体老板张天于2015年4月16日在银行申请办理银行信用卡。2015年5月透支49968元,直至2016年2月期间经银行多次催收仍未归还。2016年3月13日,被告人张天将恶意透支的金额全部还清。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信用卡透支本金共计49968元超过规定期限,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其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存在,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被告人张天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已赔偿全部欠款,具有悔罪表现,法院量刑时可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四款、第七十二条一款、第七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以上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