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平台付费抢票业务:抢票价最高达原价7倍
2017-01-10 17:13 | 来源: | 作者:
时值春运,名目繁多的火车票“付费抢票”业务正在各大第三方平台如火如荼地开展,多家第三方平台还划定了不同的抢票“级别”,并“明码标价”。
记者在携程网上试选了1月13日从广州到长沙的车票,票价为182元。如果不买保险不买“抢票加速包”,网上显示抢票成功率仅为51.26%。而购买了66元的保险和最高1005元的抢票加速包,成功率就可以提升到85.86%。也就是说,记者加价1071元,购票成功率提高了34.6%,而最后票价是原票价的近7倍。
一名携程客服人员解释称,推出加价服务的目的在于帮助旅客优先购得车票,该服务是基于“自愿原则”,旅客也可选择不买,但若不买可能会面临出票失败风险。
对于网络平台加价代刷火车票,不少人质疑其为“网络黄牛”,质疑者认为,加价代刷票与火车站收钱帮人排队、实名制前加价搞票的“黄牛”并无实质差异,只是方式变了。从2011年火车票实名制全面推开后,“黄牛”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旧法难以适应这些“技术黄牛”。广州铁路公安有关人员也向记者表示这是当前执法的难题,地方铁路公安近两年也因无法定性倒卖火车票没有处理过网络抢票。
在实务和学术界,对此意见也有分歧。北京崇厚律师事务所主任赵瑛峰说,“技术黄牛”多通过“帮助”他人电话订票和网络订票,加收费用,从中牟利。如果“服务费”达到一定数额,就应认定为倒票。
重庆吾耀律师事务所主任熊道银认为,收钱代刷票实际上是打了擦边球,从法无禁止即可为的角度来看不属于违法。“技术黄牛”是为特定他人代购车票,赚取代购费,和倒卖车票的行为方式截然不同,现行法律法规对此难以规制。 综合《经济参考报》、人民网、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