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的家长投诉称,自己年仅3岁女儿的手指,在幼儿园里被教师用手铃鼓砸至骨折。
“老师砸完后,还教我女儿回家骗家长说,是和小朋友玩不小心弄伤的。”这名家长张一(化名)对澎湃新闻说,自己发现伤势特别严重,就再次询问了女儿张恩恩(化名),并到灌云县机关幼儿园看了监控录像,才发现女儿是被教师用手铃鼓砸伤的。张一提供的一份鉴定书显示,孩子“右手小指外伤致指甲脱落伴末节指骨骨折,属于轻微伤。”
“我们结合一系列证据调查后认为,张恩恩小朋友的伤是这位老师过失所致,并不是故意为之。”1月17日,灌云县机关幼儿园的程姓园长对澎湃新闻称,此事发生后该名教师就主动提出辞职了,并称园方会积极配合张恩恩之后的治疗和事件调查。
1月18日,灌云县教育局教研室主任葛成照对澎湃新闻说,上级主管部门已经派了协调委员会协调处理这次事件,“警方也介入了,我们最终还是以警方的调查结果为准。”
同日,灌云县依山派出所警官高成向澎湃新闻证实,警方已经介入调查,但未透露调查细节。
3岁女童手指被教师砸骨折
张恩恩的手指有较为严重的撕裂伤口。
2016年11月17日晚,张恩恩父母发现,在连云港灌云县机关幼儿园上小班的女儿右手小手指指甲盖脱落,并有较为严重的撕裂伤口。
张一向澎湃新闻提供的一段时长17秒的事发现场监控视频显示,在第4秒和第7秒,一名红衣女子两次将手铃鼓砸在桌子上,当时桌子旁围坐着5位小朋友。
张一说,教师左手边穿粉红衣服的孩子就是张恩恩。但由于视频角度限制,并不能判断该教师砸向桌子的手铃鼓是如何打在张恩恩的右手小手指上,也无法判断她是否有意为之。
“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
张一还向澎湃新闻提供了一份由灌云县公安局出具的“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上面写着“伤者右小指远节自甲床中间创伤,指甲脱落,甲床撕裂伴皮肤软组织外翻。手开放性损伤伴指甲损害,指骨骨折”,最终鉴定意见为“张恩恩右手小指外伤致指甲脱落伴末节指骨骨折,属于轻微伤”。
1月18日,灌云县依山派出所民警高成对澎湃新闻表示,警方已经介入调查该事,尚不方便公布调查细节。
“除了我女儿手指上所受的伤,我女儿心理也受到了伤害,”张一说,“她现在因为这件事经常会做噩梦,也不敢再去上幼儿园了。”
园方: 教师非故意,正在积极处理
1月17日,灌云县机关幼儿园的程姓园长对澎湃新闻说:“经过园方调查,张恩恩小朋友的伤确实是当时班级里这位老师用手铃鼓砸伤的,但是绝对不是故意的,是这位老师在往桌子上放鼓的时候,不小心砸到了小朋友的手指。”
程姓园长称,事情发生后,园方也都一直积极配合张恩恩小朋友的家人对孩子进行治疗,并承担了医疗、交通等相关费用。
对于园方的说法和行动,张一称并不认可,他要求首先由幼儿园方面负责把孩子的伤彻底医治好;幼儿园必须公开完整视频确定责任;幼儿园方面和涉事教师必须公开道歉;对于该幼儿园和涉事教师要有相应处理。
“不公开视频我们主要考虑的是其他孩子和这位失职老师的个人隐私问题。”程姓园长称,事后该名教师已经主动辞职回家,并且精神压力极大,“经过我们现在的调查,这位老师的行为确实不是有意的,我们如果贸然公开这组视频的话,我怕会对这位老师以及视频中其他的孩子造成不良的影响。”
1月18日,灌云县教育局教研室主任葛成照对澎湃新闻表示,上级主管部门已经派了协调委员会协调处理这次事件,“警方也介入了,我们最终还是以警方的调查结果为准。”
“家长提出要把孩子送到上海去看(病),找心理医生为孩子的心理创伤进行疏导等等一系列条件,我们园方都会积极配合,但家长原先有提出要赔偿10万元,在没有任何调查结果和根据的情况下,我们幼儿园无法接受这个条件。”程姓园长说道。
针对“10万元赔偿”这一说法,张一称自己确实说过,但是只是一时气话,“当时幼儿园有些老师说,我们家是拿着孩子跟他们讹钱,我才一气之下提出了这个说法,我只希望我的女儿生理、心理可以早日康复,调查结果可以早日出来还原一个事情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