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法院审理一起网银遭盗刷储户诉银行案
2016-06-07 17:10 | 来源: | 作者:

  亚心网讯(通讯员 王国亮)5月25日,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用户在网银交易时银行卡遭盗刷而起诉银行赔偿损失案。

  原告张某在使用网上银行系统进行银行卡资金转账过程中,因操作载体带有病毒,银行卡内五万八千余元存款被盗刷。张某遂以银行的网上交易系统存在安全隐患为由将涉事银行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庭审中,被告银行方面以张某自身过错所致卡内存款遭盗刷为由进行抗辩。银行辩称张某知悉银行开设的网上银行跨行转账功能,多次进行网上转账,具有较为丰富的网上交易经验。本案系张某在使用手机过程中将银行发送给其的交易验证码发送给第三人,导致第三人将其卡内存款转走引发损失,其责任应由张某自行承担。

  本案是一起因新型交易方式引发的纠纷,一方面,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新型交易方式较为流行,人们在使用的同时,对其安全性的注意程度不够,存在一定风险;另一方面,对于新型交易方式的程序设计、风险提示、安全防范和监督管理尚在完善之中。当纠纷发生时,金融消费者该为自己的疏忽大意买单,还是应由银行担责,成为社会较为关注和热议的话题。对于此类纠纷的处理,还没有专门法律进行规定,举证责任划分、证据采信、归责原则尚不明确,只能参照相关法律进行,审理存在一定难度,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通过审理此案发现,随着互联网时代快速发展,互联网金融也不断融入公众生活。网银支付因其实时、快捷、高效等优势一跃成为用户热衷的新型金融支付方式。不容忽视,网银支付便捷的同时,却也存在一定的风险,由此引发的纠纷也日益显现。

  对此,新市区法院积极寻求解决对策。一是在庭审过程中邀请行业代表、法学专业人士、辖区企业和群众代表观摩庭审,在对案件事实进行了解的基础上,组织交流座谈,为纠纷化解、风险预防和交易安全保护等相关问题集思广益。二是通过本案审理和此次座谈向社会公众发出呼吁,提醒广大群众要提高交易安全保护意识,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保存好自己的银行卡及身份信息,不要随意点击链接、扫描陌生二维码以及连接公共WIFI,否则将给自己的银行卡交易带来安全隐患。三是建议完善立法的同时,强化行业监管,银行等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完善操作系统,加大安全提示和风险预防提示力度,确保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