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爆料截图
大众网济南7月22日讯 “除开会、请假和出差等特殊情况外,每周工作日在山亭居住不少于3天。”近日,微博上一则关于“山亭区要求干部每周在山亭居住至少三天”的消息引发网友关注,对承诺书的居住要求是否合理提出质疑。今天下午,山亭区委宣传部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称,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山亭部分干部在枣庄市中区等地居住,该做法是为了给山亭当地聚人气,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同时治理部分干部“走读”问题。
21日上午,新浪微博网友“@枣庄在线”贴出了一张“承诺书”的图片,并爆料称,山亭区下发关于专项整治干部走读问题的通知,并要求所有干部签署承诺书,落实山亭居住制度,要求他们除开会、请假、出差等特殊情况外,每周工作日至少要在山亭居住不少于三天。
这条微博很快引发了网友热议。有网友评论说,很多在山亭单位上班的干部都是在市区和滕州住,在山亭领工资要在居住地消费,山亭本来就是人少消费能力也不行,公务员“走读”对山亭经济更是雪上加霜。同时,也有网友评论说,该规定管得太宽了,普通干部只要不迟到早退,凭什么管?有强制买房的嫌疑。
当地为何要出台这个规定?让干部签承诺书有何依据?对此,枣庄山亭区委宣传部新闻科科长朱宗峰说,这个规定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是因为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他说,山亭区成立于1983年,由原滕县东部8处山区乡镇和原齐村区北部6处山区乡镇合并组成,由于建区时间短,经济基础薄弱,历史遗留问题等,部分机关干部纷纷住在市中区等地,到山亭“走读”上班,一定程度上造成不便。为了让广大干部干在山亭、住在山亭,让山亭变得更有人气,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区委有关部门之前出台了相关规定,并于近期动员广大干部签承诺书。目前,在山亭当地,包括朱宗峰在内的许多干部,都已经签了这份承诺书。(大众网-山东24小时记者王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