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父亲打残儿子被撤监护权
因犯故意伤害罪获刑7年孩子目前脑萎缩双目失明
男子李军吸毒后将两个月的儿子乐乐(化名)打成重伤,目前孩子大脑三分之二萎缩且双目失明。李军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后,乐乐的母亲程女士将丈夫诉至法院请求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并指定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以下简称儿慈会)为孩子辅助监护人。昨天,通州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并当庭宣判,撤销李军的监护人资格,驳回指定儿慈会为“辅助监护人”的请求。
□庭审
生父被判撤销监护权
昨天上午,通州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程女士和第三人儿慈会并未到庭,李某因服刑在押也未到庭。法院依法进行缺席审理。
程女士诉称,脑部拍片显示,乐乐因强大外力重殴导致脑萎缩,已使大脑只剩约三分之一,乐乐双目仍为失明状态,且脑组织严重损伤后经过高压氧的治疗却没有丝毫好转。专家阐明,乐乐愈后将非常差,基本肯定需终身康复。
程女士表示,儿慈会知道乐乐的情况后及时开展救助,首期捐款近30万元用于医疗救治。由于家境困难,首期筹款已快用尽。程女士称,她难以独立承担监护人责任,希望儿慈会作为辅助监护人帮助她救治、照料乐乐。儿慈会也愿意承担该项责任,为乐乐提供持续帮助。
开庭前,狱中的李军向法院递交了一份书信。李军在信中向妻子表达悔意并同意法院撤销监护权,但请求保留对孩子的探视权。李军在信中写道,“我深深地爱着这个孩子,只不过是由于当天吸毒导致的悲剧”。
休庭10分钟后,法院宣判,李军在吸毒后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依法撤销其监护人资格。此外,儿慈会不在法律规定的监护人范围内,且法律上没有辅助监护人的概念,但儿慈会可以继续履行救助义务。因为申请撤销监护权案件属于特殊程序,此案一审判决即为终审判决。
庭后,程女士的代理律师表示“程女士下一步有离婚的打算”。
□案情
孩子被打第三天才送医
现年28岁的李军与同岁的程女士于2010年结婚。2015年3月,两人生育一子乐乐并共同租住在通州区永顺镇某村内。
2015年6月13日,因为琐事李军与妻子程女士发生争吵。“他一把抓过杂志卷成卷猛抽我脑袋,一边狂喊着‘滚’,让我放下儿子离开。”程女士称,丈夫的火气一向越顶越大,她怕殃及儿子便选择了逃离。
在家附近闲逛3个小时后,程女士返回家中。程女士发现儿子躺在床上,脸颊被打得紫红,四肢僵硬而且抽搐,“过了一会儿,儿子发出惨叫,那不是一个婴儿该发出的声音,听上去很痛苦”。
“孩子后来发出‘哼、哼’的声音,丈夫听到后就用牙齿咬孩子的双腿,把孩子的腿咬紫了,而且孩子不肯吃奶,丈夫继续用胳膊勒”,程女士称,她想要报警,但被丈夫阻拦,“我只能哭求他停下来,不要再折磨孩子了”。
直到第三天上午,不再进食并伴发高热的乐乐陷入昏迷。此时,李军才提议将乐乐送到医院。
孩子经鉴定为重伤二级
同年6月15日10点,乐乐被送到顺义李桥儿童医院。医生发现乐乐的右腿脱位,身上有多处旧伤口和牙印。因怀疑孩子遭到虐待,李桥儿童医院随即报警。
程女士告诉民警,孩子的伤都是丈夫打的。
“当我们第一眼看见孩子身上的伤时,根本无法相信是孩子的父亲干的。”通州分局民警说,这对于一个两个月的婴儿来说几乎是致命的。
经医院初步诊断,乐乐颅内出血并伴有脑部大量积水。因有生命危险,乐乐后被转入ICU病房。在儿童医院重症监护室抢救12天后,乐乐初步脱离了生命危险。
在医院的诊断书上,记录着11项伤情:创伤性颅内出血、双眼视网膜脱落、硬膜下积液、颅高压综合征、肺部突变、皮肤软组织损伤、失血性贫血、脑积水等。原因为“被人虐待”,经法医鉴定为重伤二级。
此后,乐乐又转入北京儿童医院和海军总医院治疗。
男子吸毒施暴获刑7年
同年6月15日,李军在其暂住地被民警抓获。据了解,2007年11月,李军曾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2014年9月,因吸食毒品被行政拘留5日。
李军接受警方讯问时供述,当天因吸食毒品无法控制自己打了孩子。李军说,他刑满出狱后经朋友介绍与妻子闪婚并生下乐乐,但他并不喜欢这个儿子,想要一个女儿。李军说,他父亲就是养俩儿子累的,52岁患胃癌死了,死的时候两个儿子都不在身边,“所以我不想要儿子。”李某说,他打儿子时“用了80%的力气,打了约7分钟”。
程女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丈夫以前做投资失败损失20万,从此性情大变。程女士在证言中称,丈夫说有了孩子后生活压力大,所以孩子出生后丈夫就多次打过他,“在孩子哭闹的时候和心情不好的时候都打过孩子”。
2015年7月24日,李军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逮捕,后被公诉至通州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军曾因犯罪被判处刑罚,且吸毒后对年仅两个月的未成年子女实施家庭暴力,造成严重的伤害后果,故法院在量刑时考虑上述事实和情节对其从重处罚。根据现有证据,尽管李军是在具有精神障碍的状况下实施的故意伤害行为,但导致其出现精神障碍的原因是非病理性的,是由于其吸毒行为所致。李军对吸毒可能产生控制能力的丧失或者减弱是明知的。综上,今年7月7日,李军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撤销政治权利1年。李军服从判决,并未上诉。
此后,乐乐的母亲程女士将丈夫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并指定儿慈会为孩子辅助监护人。
□追访
孩子无智力和活动能力
昨天下午,一直全程负责救助乐乐的儿慈会的负责人万莉向记者介绍,去年12月份,乐乐从海军总医院转出被送往李桥儿童医院康复中心做康复,治疗费用均由儿慈会负责,“乐乐被送到康复中心之前已经脑萎缩,情况并不乐观”。
对于乐乐目前的身体状况,万莉称,乐乐情况比较严重,乐乐现在已经1岁多了,不认识任何人包括自己的妈妈,他的头部没有支撑能力,所以不能坐立,“没有智力也没有活动能力,除了吃和拉以外什么都做不了,现在连哭都不会,只是偶尔会低声‘吭’一声”。此外,乐乐每个月都会发烧感冒,健康机理各方面都在萎缩。起初孩子的母亲不相信孩子伤得这么重,现在无奈只能慢慢接受。
□释疑
1.儿慈会为何不是法定监护人?
主审法官钱笑称,法律对监护人有明确的规定,首先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在没有父母的情况下,可以是孩子的近亲属、父母的单位、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
在本案中,虽然基金会有经济能力,救助态度也非常积极,一直持续到现在,但它依旧不是法律规定的能够担任监护人职责的主体。虽然肯定基金会的行为和救助,很理解一个母亲对孩子的爱,但首先要尊重法律。
2.李军是否可以恢复监护权?
北京京润律师事务所律师韩晓表示,依据《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侵害人,自监护人资格被撤销之日起三个月至一年内,可以书面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监护人资格,并应当提交相关证据。人民法院应当征求未成年人现任监护人和有表达能力的未成年人的意见,申请人正在服刑或者接受社区矫正的,人民法院应当征求刑罚执行机关或者社区矫正机构的意见。
申请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得判决恢复其监护人资格:(一)性侵害、出卖未成年人的;(二)虐待、遗弃未成年人六个月以上、多次遗弃未成年人,并且造成重伤以上严重后果的;(三)因监护侵害行为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京华时报记者郑羽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