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打工托邻居照顾女儿 青岛九岁女童遭六旬邻居性侵
2016-11-30 21:58 | 来源: | 作者:

  检察官正在对一名嫌疑人进行讯问。

  文/图半岛记者李珍

  北京某高校19岁大学生孙某登录境外隐秘网站,将从网上购买或交换来的百余部儿童淫秽视频上传到论坛。警方调查发现,视频中的30余名受害者多数为偏远地区农村女童,遭强奸猥亵后被录下视频用以售卖。近日,北京市公安局网络安全总队成功打掉传播强奸猥亵女童淫秽色情信息群体,抓获在京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嫌疑人8名,并协同外地警方抓获涉嫌强奸、猥亵女童的嫌犯17人。据“女童保护”基金的调查报告显示,2015年全国平均每天曝光性侵儿童案例0.95起,而有数据表明,被曝光的案例与实际发生案例的比例是1:7,80%是熟人作案。记者从市北区检察院、李沧区检察院以及即墨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办理的一线检察官、法官处了解到,目前涉及到未成年人的犯罪中,性侵案都呈高发态势。

  ■案例一

  学校保安猥亵7岁女童

  小敏是市北区一所小学的一年级学生,今年还不到8岁的她活泼可爱又乖巧懂事。小敏的父母都是外来务工人员,小敏是他们的第二个孩子,和姐姐小玲同在一所小学,姐姐上四年级。

  一年级的课要比四年级少,有时候下午放学很早,但体谅父母工作的辛苦,小敏都会坐在学校保安室里等待姐姐放学,然后再一起等待爸爸妈妈来接。由于小敏经常出入保安室,和保安刘某熟悉起来,但令小敏始料未及的是,危险也随之而来。

  今年6月份的一天下午,小敏放学了,此时姐姐还在上课,她又来到保安室等待姐姐。这天正好是刘某值班,他让小敏进屋后就关上了门,他先给小敏看他的手机,后来就开始骗小敏说,如果让他摸摸就给她糖吃,如果不让摸就告诉老师她是个坏孩子。小敏尽管心里害怕,但面对这样一个熟悉的成年人也不敢说话,就这样,刘某对小敏多次实施猥亵。

  随后的一段时间,小敏的母亲王女士发现孩子经常做噩梦,在睡梦中哭醒,性格也没有之前活泼开朗了。王女士询问女儿是不是遇到了不开心的事情,小敏每次都是摇摇头。直到今年7月的一天晚上,王女士帮小敏洗澡时,孩子说屁股疼,她才发现问题。在王女士的追问下,小敏道出了实情。王女士的丈夫随即报警。

  ■案例二

  邻居爷爷伸出罪恶黑手

  陈女士一家三口几年前从农村老家来到青岛打工,由于收入有限,一家人租住在市北区的一个大杂院里。

  今年4月份,陈女士发现9岁的女儿小琪内裤上经常有污渍、有时还有血迹,就带着女儿到医院的妇科检查。检查结果却令陈女士难以接受,医生说,小琪可能患上了妇科疾病。陈女士试探着询问后得知,自己的女儿竟然遭到邻居家小丽的爷爷多次猥亵。

  小丽和小琪家都是外来务工家庭,两个孩子年龄相仿,经常在一起玩耍、上学,两家人也都很熟悉。今年3月份的时候,小琪得了流感,好几天不能上学,但陈女士和丈夫工作又很忙,没法整天在家陪伴孩子。小丽六十多岁的爷爷正好从老家来到青岛帮着儿子儿媳做饭,白天一直在家里。陈女士就拜托小丽的爷爷帮忙照看一下小琪。谁知,这竟为犯罪行为提供了机会。

  细问之下,陈女士才知道,小丽爷爷的恶行已经持续了一段时间。据小琪说,小丽的爷爷趁家中无人时经常把她叫到家中实施犯罪,女儿受到了这么大的伤害,自己作为母亲却这么晚才知道,陈女士后悔不已并马上报警。

  ■案例三

  物质诱惑和危险的暧昧

  今年17岁的夏琳是一家职业高中的学生,年纪轻轻的她受到当红网红的影响,梦想着自己也成为一名网络主播。在一个直播室聊天时,夏琳认识了比她大五岁的王峰,王峰自称是一家网店的老板,主要经营护肤品和用于美白的珍珠粉等。

  两人在网上聊天时,王峰不断地恭维夏琳,一边说她是大美女一边说自己要送给她礼物。在一次聊天中王峰说:“我给你买了一套衣服和鞋子,你穿上一定好看。”夏琳质疑道:“你怎么知道我穿多大码的衣服和鞋子呢?”王峰回答:“我把几个码各买了一双。”听到王峰这么“贴心”的回答,夏琳有点心动了。

  今年5月的一天,夏琳在微信上对王峰说,自己要去香港路那边的一家公司应聘网络女主播,问他能否开车载自己去。王峰欣然应允。第二天,夏琳如约上了王峰的车到香港路的网络公司应聘,结束后回去的路上,王峰说夏琳哪都好就是皮肤有点黑,如果用了他卖的珍珠粉肯定能美白。夏琳就问怎么用,王峰说,咱俩去开个房间,我帮你涂上就能美白,最好是全身涂。

  对于王峰的邀请,夏琳竟然爽快地答应了,两人在一家连锁酒店开了一间房,夏琳进门后在王峰的指引下洗完澡脱下衣服,躺在床上等着对方给她涂抹珍珠粉美白。王峰给夏琳抹完珍珠粉后就开始动手动脚,这时候夏琳才意识到事情发展到自己不可控的局面,尽管夏琳反抗,王峰还是强行和她发生了关系。

  夏琳事后还在微信朋友圈里发了一条状态:我被强奸了!第二天,夏琳报警称自己被王峰强奸。据了解,夏琳很享受王峰给她送礼物也很爱听对方的甜言蜜语,原本只是想暧昧一下,没想到发生了自己不愿意接受的后果。

  ■借鉴预防,其他国家咋做

  记者了解到,除美国之外,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法国、爱尔兰、日本以及韩国等国都采用了性犯罪登记制度,有些做法值得借鉴。例如,英国要求性犯罪者定期向政府部门登记自己变化的个人信息,包括工作、家庭住址、电话等。这些信息除非特殊情况,不会对外公开,主要方便于政府的管理工作。而在保护犯罪人员个人隐私方面,欧盟内部有也着严密的管理制度。在美国,一些地方从幼儿园开始就会用游戏的方式向女童解释“什么是性骚扰”以及如何应对,如何求助和如何自我保护。另外,美国和加拿大许多州、省规定,12岁以下儿童24小时不得脱离监护。这些措施有效减少了幼童“单独暴露”的风险。

  ■数据未成年人受性侵,80%是熟人作案

  据“女童保护”基金的调查报告显示,2015年平均每天曝光性侵儿童案例0.95起,而有数据表明,被曝光的案例与实际发生案例的比例是1:7,80%是熟人作案。

  2016年5月13日,山东省检察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透露,2014年以来,山东省检察机关共办理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275件1412人。山东省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处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多发态势,该省检察院近日专门发出通知,将对该类案件予以从严从重从快打击。

  记者早些时候从李沧区检察院了解到,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中,未成年人作为犯罪嫌疑人的,以抢劫、抢夺、寻衅滋事为主,而未成年人作为被害人的,则以性侵害为主。据李沧区检察院未检办负责人孙伟华介绍,近两年她接手的未成年人受侵害案件中有一半是性侵害案件。

  11月20日,市北区检察院未检科科长颜佳文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今年她办理的未成年人案件中近一半是未成年人遭到性侵的案件,这类案件在所有罪名中最为高发。

  颜佳文表示,据相关研究表明,女童遭遇性侵害最易发案的时间段在下午4点到6点,也就是处于小学放学的时间段内,在这个时间段里,有的家长不及时接孩子,看护不利,从而导致孩子受到伤害。孙伟华告诉记者,十四五岁的女孩往往缺乏防备心理和自我保护意识。在处于一个相对危险的环境时不知道如何防范和自救,同时在交友方面也缺乏辨别能力。这就需要家长和学校加强孩子这方面的教育和疏导。

  即墨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法官黄凯也表示,在他所审理的案件中,未成年人遭性侵的案件占比较高。

  社会关注不够,防范意识欠缺

  颜佳文在采访中表示,目前未成年人性侵案之所以高发和家长对这个问题关注度不够、防范意识欠缺有关。一是监护人未能尽到切实、有效的监护责任。目前,不少家长忙于挣钱,将年幼的子女交给年迈的长辈看护,有些老年人对女孩的性安全防范和保护缺乏认识,不注意对留守女童的性安全予以保护,让犯罪分子有了可乘之机。

  二是部分犯罪嫌疑人法治观念淡薄,对犯罪存有侥幸心理。此类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的文化程度都不高,对法律没有足够程度的认识,认为对女童“亲一亲、摸一下”,并不属于犯罪;再加上大多数猥亵行为并不会在被害人身上留下明显痕迹,即使事后向公安机关报案也查无证据,使犯罪嫌疑人心存侥幸。三是家庭、学校的性教育严重缺失。现在的父母多关注孩子的学习成绩,而对孩子的心理健康往往忽视,对性教育则更是觉得难以启齿,采取回避的态度,加之许多学校并没有开设专门的课程,使许多女童对性知识一无所知,即使自己已经遭受侵犯却还没有意识到,更不懂得如何去保护自己。

  如何保障未成年人的权益?颜佳文认为,父母要重视孩子的成长,应随时关注留守儿童的身体健康以及身体、生理、心理的变化。家长要适当地跟孩子进行沟通,不要刻意避谈,让她们从小了解一些生理方面的知识,加强在自我保护方面的教育,了解一些自我防范的常识。幼女遭受性侵害的危害可能会累及一生,因此,司法机关要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重点打击侵害幼女的犯罪行为,从重从快惩处恶性犯罪,警示和教育存在侥幸心理的人,架起足以震慑不法分子的高压线。颜佳文表示,只有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才能斩断那些伸向幼女的魔爪。

  探讨

  慈溪版“梅根法案”,公开罪犯信息

  如何防范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的发生,如何严惩性侵未成年人恶行,这一直是司法机关和教育工作者深思的问题。今年6月份,浙江省慈溪市出台《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人员信息公开实施办法》。

  《办法》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实施严重性侵害未成年人行为的犯罪人员,在其刑满释放后或者假释、缓刑期间,通过发文各单位的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对其个人信息进行公开,方便公众随时查询。《办法》列举了公开犯罪者信息的情形,包括因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引诱、容留、介绍未成年人卖淫或者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被判处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多次猥亵未成年人或者猥亵多名未成年人的;曾因强奸、猥亵犯罪被判处刑罚,五年内又犯的等等。公开期限一般为5年。《办法》还列举了将终身公开信息的情形。

  《办法》的出台引发社会高度关注,有媒体将其称作慈溪版“梅根法案”。1994年,美国新泽西州7岁女孩梅根·康卡被邻居强奸并谋杀,而这个邻居之前被判决实施过两次针对儿童的性侵犯罪行为,梅根的妈妈说,如果自己的女儿知道侵害人有性犯罪的历史,那么她就会有所防备。1996年,美国国会通过了联邦《梅根法》,强制所有州制定法律,要求性侵犯假释或刑满出狱后,必须向警方登记住所,并公布给社区知悉。

  对于《办法》的出台,人民日报微博发起一项“公开性侵未成年人的犯罪人员信息,你赞成吗?”的网络调查。截至6月21日晚,在参与调查的2400余人当中,有98%的网友投票表示赞成。虽然多数民众为此次慈溪版“梅根法案”的出炉点赞,但也有不少人提出了自己的质疑。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支振锋表示,是否要公开这些犯罪人员的信息,是一个很困难的选择。一方面,公众希望了解到这些信息,有所防范,另一方面,信息公开可能会影响到这些人员重新融入社会,带来负面影响。(李珍)